2025年底成都市住宅小区充电端口数量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比例将达到1:3
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杨升涛)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日前,市住建局官网发布《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市)县政府的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管理,到2025年底,实现成都市住宅小区充电端口数量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比例达到1:3的目标,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对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需求。
《通知》从新建住宅小区、既有住宅小区、其他区域三个方面对建设任务作出明确规定。针对新建住宅小区,明确非机动车车位控制指标、数量及规模,与居住区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在规划核实中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配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不得通过规划核实。同时,小区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同步配建的充电设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既有住宅小区应按照“应建尽建、能建尽建”的要求,由各区(市)县政府负责,属地镇(街道)具体实施,对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未设置停放场所或停放场所不满足停车需求,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牵头提出建设方案和计划,按规定征求业主意见后,增设或改造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其他区域方面,场地资源紧张、无固定停放场所的住宅小区,在综合考虑合规性、安全性、便利性的基础上,支持利用小区周边公共用地、边角余地等规划建设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支持在商场、写字楼、医院、体育场馆等建筑楼宇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利用电动自行车作为主要交通运输工具的快递、外卖等企业和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应自行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鼓励单位(企业)内部充电设施提供对外开放共享服务。同时,积极引导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充分利用小区附近、非机动车道旁边、地铁站周边、公交场站等公共区域,大力推进电动自行车电池共享充(换)电柜建设,为小区居民和外卖、快递等行业从业人员提供安全便捷的充(换)电环境。
【责任编辑:王琦】
相关内容
- 2025年底成都市住宅小区充电端口数量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比例将达到1:3
- 成都交响乐团携手费城交响乐团在蓉奏响“世纪之约”
- “世纪之约” 当代十大交响乐团首次来蓉震撼演出
- 温江:凉水社区“爱生活·爱健康” 中医健康知识竞赛活动
- 原康镇河重公路开启山区发展新局面
- 一镇一品“桥人大”实现代表与选民沟通“零距离、全天候”
- 中铁资源技术咨询分公司党委“四强化”工作法,推动中铁资源“幸福工程” 在公司走深走实
- 北川:“四措并举”全面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 党建引领促提升 携手同行谋发展——宜春市民政局率队赴广东省社会组织交流学习
- 高新区中和街道举行2024年“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应急演练活动
- 红心向党 永记初心——新化县第三中学退体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记
- 积极行动,防患于未“燃”——消防安全实训活动
- 河南罗山:举办“新时代 新长征”纪念红二十五军长征出发90周年合唱展演活动
- 金秋“职”为你来 点燃就业梦想
- 响水县装饰装修行业商会成功举办“仁甫•匠心”博爱班秋学期助学活动
- 浙江产业援疆“十城百店·浙疆有礼”工程焕新启航
- 种子•寇忠理书画作品展
- 冷水江市经开区公交专线开通,园区企业服务再提升
- 光山县油茶点“绿”成金
- 北京特色气象景观预报平台上线